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溧城分局接到投诉,吴先生反映儿子小吴背着父母到我市某专卖店购买了一台价值2599元的平板电脑,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帮忙协调退款。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现场调解。吴先生说,小吴是未成年人,背着父母私下购买了平板电脑。商家现场解释称,当时,销售人员得知小吴是未成年人后,已告知购买需要征得家人同意,小吴也当场拨打电话和“家长”进行了联系。在小吴联系“家长”后,商家才售卖了平板电脑。吴先生则表示,他没有接到孩子任何电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溧城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且2599元超出了2022年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60%,有稳定收入的成年人这样消费仍需斟酌考量,何况在校未成年学生。小吴购买平板电脑的行为,在其法定代理人事前没有同意,事后非但没有追认,还第一时间就向商家做出了不追认的情况下,商家应该进行退款。
因该平板电脑已被小吴激活,最终经调解,商家同意对平板电脑扣除一定折旧费后进行退货处理,退款2300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家长应帮助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如遇涉及商家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咨询、投诉或举报。
来源:溧阳日报(毕延涛 余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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