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5日下午13:18左右,大巴车在正常行车过程中,忽然一名男子冲到驾驶座旁,对司机拳打脚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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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这班车是常州发往溧阳的,司机卞师傅行驶到溧阳市汽车东站附近时,第一排的乘客张某质问司机为什么开车这么慢!
司机专注开车未理睬张某,张某就对司机进行谩骂,并一脚重重踹向正处于驾驶状态的司机。司机卞师傅立即减速靠边停车,进行报警。
此时,该乘客张某仍然不依不饶,又用脚对司机猛力踹击,并威胁车上20多名乘客“你们谁敢报警试试”!
城南所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将张某传唤至所。当日张某就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审讯中,民警了解到,张某今年41岁,山东人,因这两天在溧阳找工作频频被拒,心情郁闷,就将自己的怨气发泄在无辜的人身上。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意见中明确规定: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大巴过站了还有下一站,生命一旦过站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遇到事情要克制冲动、理性平和的对待。而在遇到他人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时,我们也要积极进行劝导、制止,希望大家能理解并尊重在一线为你服务的公交人!开公交不像开小轿车,又要技术娴熟,又要判断准确,高度警惕。他们肩负的是整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共同维护城市公共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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