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现就有序恢复我市相关餐饮服务行业经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经营时间:2020年3月7日起。
二、恢复营业要求:
(一)明确防控责任。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对照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溧阳市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业工作指引》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严格入场要求。顾客必须凭“我的常州”APP平台上获得的绿色健康码并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后方可进入餐饮场所。各餐饮单位发现顾客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允许其进入。
(三)规范就餐秩序。各餐饮单位大厅卡座实行一人一桌,禁止人员聚集。每个包厢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不允许在两桌(含两桌)以上的宴会餐厅集聚用餐。推行“公勺公筷行动”,鼓励消费者实行分餐制。每桌至少登记一名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餐饮单位如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经查实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并做好监督,举报监督电话:12345热线。
溧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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