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依照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通告如下:
一、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在企业确保落实“四个到位”前提下,切实加快复工相关工作流程,突出重点开展精准复工。
二、有序推动人员返常。对来自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复工人员,必须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其他返常人员要严格做好活动轨迹鉴定和健康状况评估,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及时上岗。鼓励企业组织高管和重点骨干人员尽早返岗,鼓励集中包车返岗。
三、保障交通物流畅通。不得随意增设卡口、检查点,不得随意封路、堵路,不得随意增加检查项目、设置限制条件,不得以外地车牌、外地户籍车辆为由拒绝车辆入境,保障人流、车流、物流在全市范围内畅通。 四、优化小区人员服务管理。不得拒绝返常人员回居住地入住,不得随意限制在本小区有固定住所(含自有住房、租赁住房)、体温正常的人员出入居住场所。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盲目冒险抢赶工期进度的企业复工复产。
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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