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通告
为保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安全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1、使用消杀用化学品(75%酒精、84消毒液、漂白粉等),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配置使用。特别是使用酒精消毒过程中必须远离明火。
2、消毒时不要对插座、开关、电器等带电设备过量喷洒液体消毒剂,以免引发短路导致火灾。
3、消杀用化学品严格分类分区存放,严禁超量存储和混存混放。储存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储存环境不宜超过30℃,并避免儿童触碰。
4、消杀用化学品不得混合使用,混合使用既不能增强功效,还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5、复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复工、不安全不生产。
溧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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