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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店车祸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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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论坛小助手 发表于 2020-11-17 14:56: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警情通报
2020年11月16日18时15分,我市昆仑街道贞女路蒋店新城一区门口附近发生一起小型汽车与行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导致2名行人受伤,其中1名行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小型汽车驾驶人呼气酒精测试,排除其酒驾嫌疑,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溧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1月17日

沙发
停止相恋你 发表于 2020-11-17 14:57:38 | 只看该作者
天目湖论坛App
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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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还是依旧风骚啊 发表于 2020-11-17 14:58:30 | 只看该作者
三年牢一坐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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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其实我很虚伪 发表于 2020-11-17 14:59:52 | 只看该作者
事故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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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当凹遇上凸 发表于 2020-11-17 15:01:11 | 只看该作者
十次事故九次快,开车一定要慢(夜间少开远光灯,希望警方重视远光灯),行人不要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只要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规则,我相信事故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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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夏日么么茶 发表于 2020-11-17 15:02:51 | 只看该作者
没钱陪,或者达不到家属要求,或者家属不要赔偿,只能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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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败类的傻孩纸 发表于 2020-11-17 15:04:16 | 只看该作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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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请叫我淑女 发表于 2020-11-17 15:05:32 | 只看该作者
要看怎么定责吧,万一是走路人走了不该走的位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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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少年前途无量 发表于 2020-11-17 15:06:5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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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抱墙一个人睡 发表于 2020-11-17 15:07:27 | 只看该作者
事故责任还没划分明确,有些人把自己当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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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故事讲完 发表于 2020-11-17 15:09:21 | 只看该作者
也,不是说酒驾的么?啪啪打脸了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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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信函 发表于 2020-11-17 15:10:47 | 只看该作者
没吃酒没什么大事保险公司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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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还是孤独好 发表于 2020-11-17 15:11:29 | 只看该作者
开现代车的人牛逼哄哄的喂,车子嘛开的飞快,平时见现代车离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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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一朵无名花 发表于 2020-11-17 15:13:28 | 只看该作者
作孽杀只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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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等到天蓝再看海 发表于 2020-11-17 15:14:51 | 只看该作者
保险买了干嘛的?只要不酒驾,毒驾,没有违法,保险公司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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