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将口罩推到了紧缺刚需的热门地位,一时间微信朋友圈兜售口罩等防护物资的广告层出不穷,更有有不法分子抓住人们急于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心理实施诈骗,大家可得“睁大眼睛”小心着。近日,溧阳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侦破了一起在微信朋友圈兜售口罩的诈骗案件。
案情概述
2020年3月3日,城中派出所接到群众郑某某报警称因购买口罩与黄某某发生纠纷,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了解,黄某某涉嫌在网络上以销售口罩为名进行诈骗,民警遂将黄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黄某某年前为某公司职员,疫情爆发后,其公司老板让公司员工在微信朋友圈帮忙转发兜售口罩的信息,黄某某发现其中有利可图,将该信息改编成自己有口罩出售,自己当起了“老板”,并伪造所谓某医院“采购口罩委托书”增加可信度,广告发出后收到不少订单定金,黄某某将定金汇给其老板订购口罩,但因疫情交通管制迟迟收不到货,客户纷纷要求退款,黄某某无力退款、资金链断裂。
黄某某却铤而走险,继续发广告、收定金,正巧遇到郑某某看到他的广告后向其大宗采购,在明知没有货源、无法履行合约的情况下,谎称有现货,分两次收取受害人郑某某的定金合计156000余元,以缓解自己的资金压力。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黄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法分子的惯用手法
1朋友圈销售口罩坑熟人不法分子在其微信朋友圈上发布口罩销售信息,受害人在朋友圈中发现该销售信息,纷纷向其购买,并支付定金。不法分子收到钱后便将其拉黑,不再回复信息。
2避开第三方平台私下交付不法分子在某网络销售平台发布出售口罩信息,在信息沟通交流过程中,要求受害人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交易,收到转账支付定金后,不法分子便将受害人拉黑。
3谎称已发物流、虚构厂家信息不法分子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口罩销售信息。受害人联系支付定金购买。事后,不法分子谎称自己已将口罩发送物流,并提供了虚假的运单号。受害人查询运单号为空后,不法分子又谎称自己已向厂家支付货款,把责任推卸给厂家或者虚构的厂家。
4网上找卖家收到三无产品有些群众买不到口罩就在网站上发布买口罩的需求,留下自己的信息,不法分子主动联系,声称能买货,转账一段时间后收到的口罩质量和数量上都有较大差距,嫌疑人称钱已经转给厂家了,自己只是收取了少许介绍费,让自己联系厂家,但是这些口罩都是“三无产品”,根本就找不到厂家。
这几类诈骗本质都是一样的,诈骗的必备条件就是瞄准受害人的:迫切需求!目前正规平台的口罩很难买,朋友圈却大家都在卖?!不论什么口罩,不论你要多少,只要付款,都可以提供。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警方接到多起通过网络购买防疫物资被骗的警情,警方在加大侦破力度的同时,提醒大家要警惕不法分子借机实施诈骗,购买口罩、手套、消毒液、防护服等医用防护用品,一定要到正规药店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轻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的“特殊渠道供货”“代购”等虚假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一旦被骗,要保留转账的相关凭据,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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