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溧阳市民举报,在新冠肺炎横行且即将迎来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特殊时期,欣欣水果平陵店出售过期2个月的进口多力多滋玉米片。该市民于3月8日晚五点左右于欣欣水果店购买水果零食近500元,其中包括两袋价值三十多元的进口多力多滋玉米片,次日该顾客未成年的孩子食用过半之后发现该商品已经过期2个月之久,该顾客便于3月10日晚5点左右前往欣欣水果平陵店进行维权,该店员工听闻来意之后态度极其恶劣,反质问顾客:“我们店已经不卖这个薯片了,你是从哪里拿的?” 该顾客携小票,未食用完的玉米片到店,证据确凿,该店员工态度恶劣且推脱此事,该顾客作为受害者反到受尽店家的无理对待,特此委托发布欣欣水果平陵店的恶劣行为。
欣欣水果店三大罪状如下:
罪行一,作为商家欣欣水果有义务有责任确保上架的食品是安全且在有效食用期内,但其并未履行到应有的责任。
罪行二,员工对于顾客的维权,态度恶劣推脱其责,店大欺客,为其第二罪状。
罪行三,欣欣水果的老板找到各种与该顾客的亲友之情,劝其不要将事情闹大,愿拿一个小礼品以作补偿,将此事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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